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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怎么确定

    发布日期:2019-2-12    来源: 机械设备网   编辑:笔名
核心提示: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癫痫病的日常护理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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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等,实践中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管辖规定,才能最终确定刑事案件由哪里的哪个法院管辖。今天,我们就其中的地域管辖来说说。下面律师365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怎么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军海脑科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教育作用;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自己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便于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况,研究总结犯罪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防范的建议和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司法实践中,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被告人流窜作案,犯罪地界限不清,其居住地群众更加了解案情,对被告人的押送又有比较安全方便的案件;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被告人可能判处、、缓刑或者,而应在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的案件,等等。

二、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秦皇岛市在医院治疗癫痫病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但是,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

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实践中是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了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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